昨日,记者从石市地税部门获悉,凡不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购房户,将不能办理一手房产权证。去年,石市十余家房产企业补缴税款近2000万元。
没有发票不能办房产证
据介绍,在石家庄市政府的协调、市房管局的配合下,石家庄市地税干部进驻各房产交易大厅,实行联合办公,发现税收中存在一些漏洞。一是由于房产交易种类较多,存在着漏征漏管;另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为了逃缴税款只给购房人开具销售不动产的收据。这种收据很容易使开发商隐匿真实收入,少缴税款,并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给以后纠纷的解决埋下隐患。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石家庄市地税局和房管局联合建立了“先税后证”机制,即所有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交易申请人须先到税收征收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后,才可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从2007年3月开始,凡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一手房产交易,将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
石市十余家房企偷漏税
某单位集资给单位职工建筑了200余套住宅楼,以前像这种情况,只要具备有关手续,房产局就会给每个住户办理房产证。实行“先税后证”机制后,该单位由于不能提供正式发票,致使在2007年6月办理房产证时受阻。最后,该单位到所在地税机关开具了发票,补缴了100多万元税款。
通过发票控管一手房交易,地税部门掌握了房地产商房屋交易和销售的有关详细信息,将原来难以发现的隐匿房屋交易信息变得清晰明朗,从源头上堵塞了漏征漏管。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石市共办理一手房交易19144起,征收入库税款309万元。其中,石家庄市共有十余家房地产开发商补缴税款近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