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将建设70万平方米、9100套经济适用住房;到2010年,将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5万平方米、3.39万套。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权管理局制定了“三年大变样”的实施方案。
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动员会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权管理局迅速行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迈大步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对今年及未来两年的工作进行了谋划。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三年将共建经济适用住房205万平方米、3.39万套,基本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今年计划建设70万平方米、9100套。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实物配租、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租金核减三种保障方式,对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三年内构建廉租住房12.65万平方米、2530套,为2.53万户次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约4200万元;今年将构建廉租住房4.22万平方米、844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约1600万元。
同时,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内,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将实现100%全覆盖,到2010年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共增加790个;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部实行标准化服务,努力使每个住宅小区都有人管、管得好。今年,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2%,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到50%。
《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将切实消除危险住房隐患,三年内对市区D级危险等级的单体或旧城改造不能消除的1万平方米以下的多栋住房设施改造,共涉及37处、105栋、20.88万平方米。今年将对其中12处、39栋、8.98万平方米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