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银行出台新二套房贷款细则
2007年9月27日央行发布通知,要求对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提高至40%。但因通知未明确认定标准,使政策遭遇“执行难”。去年12月11日,央行又发补充细则,明确了二套房以“户”为单位认定。补充细则出台至今,石家庄市各银行的房贷新政也陆续明晰,不过各银行好像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数银行出二套房贷细则
“根据央行的补充细则,我行重新修订了二套房认定政策。”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个贷中心负责人田朝辉向记者介绍,光大银行总行规定,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和银行贷款)购买用于自住的住房就是第一套住房。
据了解,除光大银行外,其他如建行、民生、中信、交行、华夏等银行也于近期修改了原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按央行补充细则执行。
不过,中行河北省分行和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却表示,二套房贷补充细则中仍有一些具体问题有待商榷,所以目前新政仍未出台。
房贷次数以征信数据库为准
“如果通过个人征信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存在一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或同时申请两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则称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光大银行田朝辉说,房贷次数的认定按补充细则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果是不同家庭的两个及以上借款人共同申请房贷,则房贷次数按所有借款人最高家庭房贷次数来界定。
对认定的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对认定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每增加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在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上增2%,房贷利率在上一套基础上增0.02%。
光大银行还规定,如果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并且借款人家庭人均面积低于当地住房平均水平,可按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二套房认定又遇三难题
记者了解到,虽然各家银行陆续出台了新的二套房贷政策,不过执行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难题。
首先,目前客户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按揭,无论房产证上填写一人或夫妻双方的名字,均需要向银行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但是,对于婚姻证明的开具地,各家银行要求不一。如派出所、居委会、民政局、甚至借款人个人出具均可。
“婚姻证明的是否真实考验银行的执行力度,可能会出现严格程度不一的情况。”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有关人士介绍。
其次,虽然细则明确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再进行商业银行贷款仍算第二套房。但目前河北公积金贷款尚未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联网,银行除非一笔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否则是看不到的,而这样做人力投入吃不消。
第三,按照央行细则,如果客户想以“人均住房面积小于当地平均水平”为理由,要求享受首套房的下浮优惠利率,就必须自己去房产部门开证明,否则银行就按第二套房对待。但目前石市还尚未明确出具低面积证明的单位,银行也没有精力逐个去核查。
综上,住宅面积证明、公积金贷款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具及其真实性问题,仍待央行和银监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