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月29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本报联合推出“七嘴八舌话物业”栏目后,石家庄市各区住房办和本报热线电话都接到众多读者的反馈信息。其中,在住宅小区内用住宅搞经营扰民成为众多业主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
“我们小区1楼有业主用住宅开办棋牌室,每天麻将声不断,人流也比较复杂,非常影响我们周围居民的生活。”家住裕华区某居民小区的郑女士昨日打来电话,反映自己所住小区的问题。
在近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本报接到的业主电话中,反映住宅小区内搞经营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比较集中。据反映问题的业主介绍,他们都先后找了物业公司进行反映,但没有效果。
昨日,记者联系了相关物业公司。“小区内业主搞经营扰民不应该,我们也非常头疼这个问题。”该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往往是先对搞经营的业主进行劝导,在没有效果后,只好通过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我们只能劝说,但作用往往不大。”
据了解,《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石家庄市物业协会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只是服务企业,没有任何执法权,他建议国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