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通报2007年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邯郸4市为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城市。
考核结果显示,2007年各地高度重视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得到加强,旧住宅区改善、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有效启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取得明显成效。经考核,确定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邯郸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唐山、廊坊、沧州、保定市为良好;张家口、邢台、衡水市为合格。
2007年底,我省组成5个考核领导小组,对11个设区市2007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建立与管理情况,旧住宅区改善工程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完善住房保障工作体系、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规划的编制实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据了解,2004年到2007年,我省共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5759.8万元,核减租金940.8万元,并对部分家庭提供了实物廉租住房。
2003年到2007年底,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1150多万平方米,为约15万户城市居民解决了住房问题。同时,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交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销售。
旧住宅区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有效启动。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资金6.12亿元整治旧住宅小区475个,总面积达到2429.3万平方米,30多万户家庭住房条件、环境得到改善。2007年,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开工233万平方米,4.3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