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8年6月底以前完成制定并公布,规划期限统一调整为2008至2019年。
住房规划6月底前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在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其中,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8年6月底以前匍戊3C定并公布,规划期限统—调整为2008至2012年。
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由各级政府钡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房管、建设、土地、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规划完成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公布,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而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至2010年)已经完成,与要求的规划年限不符,是否需要重新规划呢?对此,省建设厅房产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是全
省统一调整规划,规划期限统一调整为2008至2012年,已经做好住房规划的城市,如果期限不符要重新进行规划。
优先发展中低价位商品房
省建设厅房产处负责人称,制定住房建设规划是为了保障房地产供需平衡,达到调控房价,抑制房价上涨。
通知指出,制定住房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现有的住房现状调查柑需求预测结果,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合理确定住房建设的发展目标、结构比例和空间布局。
各市、县要认真组织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确保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努力满足城市居民的合理自住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