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说中的“最牛违建”

违建里的物品依稀可见
南京秦淮区蔚蓝星座小区“史上最牛违建”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国内数千网友大辩论,并且已经出炉多个版本,多半都是业主方面的言论,开发商的声音几乎听不见,记者就此采访了该项目的开发商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秋,从而凑齐了矛盾两方的观点,当我们拿到辩论台面上来PK,一切一目了然。
辩论话题1:项目设计是否存在缺陷?
正方(业主):王先生的窗户与2104的窗户正好面对面,只隔了一块3米长的水泥板。跨过水泥板,就能到对方家里去。存在安全,隐私泄露的隐患。
反方(开发商):房屋建设完全按照规划要求,并且得到市建委的验收。
这个话题之所以具有可辨性,是因为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而是命题中隐含了一个条件:“是否存在缺陷”由谁说了算?按法律来说,开发商是有底气的,按情理来说,客观条件确实是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起居,那么通过验收的房子就一定没有设计缺陷吗?如果有的话,那么验收还有什么权威性?这是一个“法”和“情”的关系,是以“法”为重还是以“情”为先,这是每个人心中的困惑。
辩论话题2:业主盖违建房是否经过开发商的同意?
正方(业主):据王先生说,他们要求退房,开发商不答应;要求拆掉水泥板,开发商也不答应。权利得不到维护,王先生一气之下,干脆就和2104的邻居商量,在这块水泥板上,再浇灌一层10多厘米厚的钢筋混凝土,改造成一个小房子,两家共用。建房子前,王先生把改造方案给中北地产的负责人看过,他们也认可,于是花费三四万元凌空建了这个房子。
反方(开发商):从来没有同意过业主私自建房的要求。
这个命题本来是可以有个明确的结果的,但缺少了第三方证明人就成了一件“扯皮”的事,谁能来证明开发商有没有同意过业主私自建房的要求?开发商对于业主建房的不干预是否能被视为“默许”?其实,不管开发商有没有同意过,这个房屋的性质都是违建房,现已被列入必拆项目。双方之所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就是因为业主自掏腰包的这部分损失由谁来承担?
辩论话题3:损失由谁来承担?
正方(业主):综前两条所述,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
反方(开发商):综前两条所述,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
大家站在各自的论点上进行了各自的逻辑推理,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而当我们把几个矛盾焦点摆出来以后,就会发现一切问题从最初的推理条件入手,定性是非,后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