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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400户业主办不了土地证 开发商须补缴出让金

2008年10月14日17:29 源自:—南京晨报    网友评论 【 字号:

“我们去年底拿的房,到现在快一年了,土地证都办不下来,我们几十万买的房子就相当于违建!”近日,江宁区胜太路6号汇金旗林大厦的多户业主向晨报反映他们的房子一直办不了土地证,开发商对此一直推诿。

 

房子拿了近一年办不了土地证

王先生前年在江宁开发区胜太西路6号汇金旗林大厦购买了一套房屋,面积50平方米左右,花费了20多万元。去年年底拿到房子后,王先生和爱人举行了婚礼,搬进新家居住。春节过后,王先生便着手办房屋两证,可开发商说,土地证暂时办不了,需要等一段时间,能办了就打电话通知他。当时,王先生觉得等等无所谓,就去忙工作了。3个月过去了,拿不到土地证的业主们才发现问题有点不对劲。

业主们联合起来,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给出的答复则是与他们无关,是国土部门的事情。国土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开发商有违法用地的情况,实际容积率已超过原来批准的容积率。就这样,一直到现在,王先生的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业主们很担忧,他们买的商品房究竟能不能办理土地证?买个房子不容易,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划,当时是怎么被批准卖房的呢?

建楼的土地是两块地“拼接”的

据了解,汇金旗林大厦于2006年1月18日开工建设,2007年11月18日竣工,由南京万利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利来地产)开发。大厦开盘销售均价3800元/平方米,主力户型为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2007年底交房之后,业主们顺利办下了房产证,但土地证却迟迟未能办下来,问题出在开发商用来建楼的土地上。

记者从南京市国土部门了解到,万利来地产用来兴建汇金旗林大厦的这块土地,原来是由两块土地“拼接”出来的。组成汇金旗林大厦地块的两块土地,一块是3568.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土地证上的地址为“江宁区胜太路16号地块”;另一块是1194.03平方米的商业住宅用地,土地证上的地址为“江宁区胜太路22号地块”。万利来地产在实施开发时,将这两块使用性质、容积率都不尽相同的土地“拼接”成一块,开发建设了21层高的汇金旗林大厦。

据了解,万利来地产2003年拿下的这两块土地,都不是来自土地招拍挂一级市场,而是来自土地二级市场。其中,16号地块是从个人名下转让得来,22号地块则转让自江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想拿土地证,开发商须补缴出让金

“这本来是两块地,开发商在规划时并作一块报上去了。”南京市国土局江宁分局地籍管理科吴明辉表示,这两块土地属于江宁开发区范围之内,由于历史原因,进行开发时相关规划审批都被批准了。等到大厦建成后,国土分局发现开发商将两块土地“拼接”开发,且容积率严重超出原来单块土地标准,土地证无法办理。

吴明辉表示,他们对这两块土地进行了调查,并向江宁区作了专题汇报。调查结果显示,万利来地产从二级市场上拿到的这两块土地,都是属于行政划拨土地。万利来地产在实施开发后,按照规定以原有土地的容积率为标准,向国土部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按照大厦建成后的容积率计算,万利来地产还须补缴一笔土地出让金。

这笔土地出让金应该补缴多少呢?如果按照2003年的地价标准,出让金显然不会高;如果按照现在江宁区胜太路超过300万元/亩的地价标准,那么出让金将会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吴明辉表示,万利来地产需要补缴的出让金,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数目,由国土局的评估部门采用成本还原法,参照万利来地产当时的销售价格,评估出相应的出让金数目。

开发商拒绝补缴,部分业主能办证

万利来地产的业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他们公司在规划审批及公司土地证的办理上,并没有人说他们有什么违规行为。“我们有合同在,白纸黑字。”该负责人表示,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他们早就已经缴纳了,绝对不可能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在没有缴纳超出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之前,我们只能下发一部分土地证。”吴明辉表示,他们和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接触,考虑到业主方面的利益,他们将受理下发一部分业主的土地证。所发的土地证住宅总量,不得超过原土地容积率规定的建筑体量。也就是说,400户业主中的一部分业主,仍将拿不到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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